2010年4月9日

Bread of life(20100328)

約拿書 4:1-11
拿 4:4 耶和華說:「你這樣發怒合乎理嗎?」(Do you have any right to be angry?/Do you have good reason to be angry?)
拿 4:10 耶和華說:「這蓖麻不是你栽種的,也不是你培養的;一夜發生,一夜乾死,你尚且愛惜;
拿 4:11 何況這尼尼微大城,其中不能分辨左手右手的有十二萬多人,並有許多牲畜,我豈能不愛惜呢?」

當上帝問約拿「有任何權利、有任何好理由生氣」時,約拿堅持己見,堅持自己有發怒的權利,堅持自己有最好的理由來生氣。但是上帝有更大的權利生氣,卻收回祂的怒氣;上帝有更好的理由把尼尼微毀了,祂卻赦免他們,使他們可以存活。事實上,對上帝而言,祂有更好的理由不生氣、不毀滅,因為祂深愛世上的每一個人。祂極其深愛祂所造的一切。尼尼微的罪惡滔天,當尼尼微人悔改歸向上帝時,上帝樂於收回滅城的計劃。人所看見的,常是別人的不好,別人的不對,而上帝所看見的,是想要讓他有機會悔改歸正,並且可以重新開始。所以,當我認為我有好理由發怒時,當我認為我有權利生氣動怒時,想想上帝的權利,想想上帝有更好的理由,因為祂深愛每一個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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